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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土地被没收.

结婚以后,户口迁走,原来户口所在地的土地被没收,现在户口所在地又分不到土地,我想问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政府有没有权利收走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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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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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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