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种处理方式,要考虑房产是公产还是私产,公产房,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调整。如是私产房,要看有无全部产权,如无,则可能不好判决分割。如有全部产权,可考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分割,且在审理过程中也可能会有更多的情况发生,建议慎重。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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