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机构是什么?主要履行哪 些职能?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5条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 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 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 利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机构的主要履行哪些职能?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国家和 地方政府进行有效管理。根据《条例》的规定,由国家一级和 地方政府...全部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5条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 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 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 利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机构的主要履行哪些职能?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国家和 地方政府进行有效管理。根据《条例》的规定,由国家一级和 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实施管理。
根据《条例》的规定,国家一级的城市房屋拆迁主管机构 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 监督管理。
在实践中,主要由建设部负责,根据国务院批准 的建设部“三定”方案的规定,“拟定房屋拆迁的规章制度并 监督执行”是建设部的具体职责之一。
各地拆迁主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 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 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 的审查、发放;延期拆迁的审批;房屋拆迁的公告宣传、解释 工作•,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书的发放;拆迁委托合同的 备案管理;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处理有关纠纷;批准未完成 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 用;拆迁档案的管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核;受理强制拆 迁的申请等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 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在城市房屋拆迁中,主要依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 地管理工作。这里的“法律”,主要是指《土地管理法》、《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行政法规主要是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与城市房屋拆迁 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审查、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 批准文件、登记土地出让合同并收取土地出让金、审查同意 土地用途的变更、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办理城市房 屋拆迁中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等。
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如工商 行政主管部门、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司法 行政主管部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等,根 据各自的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对于拆迁中涉及的与自己工 作职能有关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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