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劳动争议案诉至二审已裁决。劳动者去电问办案法官有关审理情况有遗留和错误等事宜事情(这个案子明显有猫腻),这个办案法官态度极差,简直无法沟通,办案法官称现在手头案子多,没有时间理劳动者这个案子,说完就把电话强行甩了。劳动者第二次打过去,双方没有说几句,劳动者又遭拒绝被甩。
劳动者去第3次通话时,这位办案法官居然在电话中称劳动者玩蛋去吧,有多远,滚多远,滚得越远约好等不堪入耳的话。第二天劳动者打电话向他的上级反映,这位上级也说得很轻松:他说你反映的事情我知道了,我们会批评教育的,说完就挂掉了(官官相护,一伙的怎么会替劳动者说话呢)。
又把劳动者的电话强行甩了。请问:劳动者遇到这样的办案法官,该怎么办?这样的办案法官还有王法吗?有没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呢?万分感谢!。
你可以向法院的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法官。
法官的素质有差别,法官也是人啊。这个法官的做法是很不妥的。
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有的义务有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可见,法官要恪守职业道德,在违法职业道德的时候,人民可以行使监督权,向有关机关提出举报、建议。
并且法官的品德、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方面在年终考核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
对于法官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有建议、监督、举报、控告的权利。
希望你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期待你的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没有太大的办法吧
实际上每个法官每面要办的案件是很多的,电话沟通不是很好的办法。 假如认为案件有问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说明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由上级法院提起再审程序。 至于你说的办案法官存在的问题,则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反映。
可以到法院的纪检办公室进行投诉,必要时候做好现场录音,如果你要跟他死磕,直接挂到网上,弄个鱼死网破
LZ有录音吗?有录音的话,对方就要倒霉了...要是没有录音的话,LZ自认倒霉吧...口说无凭,没有证据的话,很难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