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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有特别优惠政策吗

我想开个服装店,能有什么政策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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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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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老班长啊。国家有相关的政策的 国务院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一、自谋职业城镇退设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可以免交下列费用。
     (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范文本工本费。 (二)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三)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签证费。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五)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费之日起, 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政策规定: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   祝早日发财!。

20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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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的,国务院和民政部都有规定的。如《国务院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的规定等。

20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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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从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户籍等七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假若你想开个服装店,可以得到的优惠有: 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一是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二是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三是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四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五是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

20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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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对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3年内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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