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刑事 刑事诉讼

不涉及金钱、财产给付的执行,能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吗?

判决书中没有任何涉及金钱或财产给付的内容。立案执行后,执行庭能对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吗?被执行的标的物是一张1940年代的文书,没有文物收藏价值,但对申请执行人具有特殊意义。被执行人承认该文书在自己手中,但拒不交出。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庭可以到被执行人家中,把这张文书搜出来吗?如果被执行人将该文书转移,法院还能执行吗?

全部回答

2010-11-29

26 0
可以执行。但必须出具法院通知,本人签字。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刑事诉讼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刑事
刑事诉讼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