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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离职

公司上班几个月了,一直没签定劳动合同。突因家里有急事要辞职但是公司不批准,如果我自行走后可以要回我的工资吗?

全部回答

2009-10-13

0 0
理论上讲“海天一色”的回答很准确!

2009-10-12

83 0
    1、你来公司上班几个月了,却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由于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因家里有急事需要辞职,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无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3、你离开公司后,仍然有权力得到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
  同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因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二倍的工资,以及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否则,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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