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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之以李报之以桃和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意思一样吗?

他们说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不同的,一个是说投入少,回报多,一个是说投入多,回报少,是吗?古上的原话到底是哪句话呢?还是两句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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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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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诗经·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从字面上看别人解人之困,授之以桃,而受惠之人却以李相报,当时有负于授桃之人了。桃之味比李美,李之实比桃小。
  故疑此语为贬义。但人们日常中往往在表达时犯错误,说受人恩惠,过后报答,言曰;“投桃报李”,此种,要么看出受惠之人悭吝油滑,要么看出受惠之人谦逊诚实。   投桃报李 【出处】语见《诗经?大雅?抑》:“辟尔为德,俾臧俾嘉。
  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彼童而角,实虹小子。” 【用例】(清?夏敬渠《野叟曝言?第三十九回》):“素文帮著要罚,说:‘『投桃报李』,虽怪不得大姐姐;然作此隐语,未免过于深刻。
    大姐姐如不肯饮,须把东方姐夫姓名,也隐著一句诗儿自嘲才罢;不然,就要民变!’” 【解说】周公平定武庚之乱后,封康叔於卫,遂立卫国。康叔之八世孙姬和,以殄灭西戎有功,获周平王赐爵为卫武公。
  武公治国开明,广听众议,多纳雅言,以为施政参考,深得百姓称颂与爱戴。故政通人和,卫国大治,遂为春秋初期之大国也。  武公在诗中自勉曰:“百姓皆效君德行,故行为举止,既善且良。
  谨言慎行,不失礼仪,不逾本分,不悖常理,则众人皆以君作则矣。人以桃馈我,我以李报之,乃合乎情理。或言小羊生角,则欺人矣。” 亦作【报李投桃】(明?高濂《玉簪记?第二九出》):“村家行径,强尼姑向空门结姻。
    只指望‘报李投桃’,那顾他礼佛看经。” 亦作【桃来李答】(明?汪?《春芜记?第十一出》):“小姐用的是绫罗绮绣,我有绫罗绮绣,小姐用的是玩好奇珍,我有玩好奇珍,况且‘桃来李答’,一定也不折本。
  ” 亦作【投珠报玉】(宋?王之道《忆东坡》):“雪霁柳舒容,日薄梅摇影。  新岁换符来,天上初见颁桃梗。试问我酬君唱,何如博塞欢娱,百万呼卢胜。‘投珠报玉’,须放骚人遣春兴。
  ” 【投桃报李】原指他人以桃赠我,我以李回之。后喻朋友之间礼尚往来或相互赠答,常用此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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