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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必须双方一起去吗?

假设我有一笔纯粹的婚前个人存款,不想让对方知道,可以自己去做公证吗?如果不可以,是否有什么好办法?比如转移到父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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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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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定的,就像结婚登记一样,你不去,谁知道你和谁结婚啊?貌似个人财产不能公证的啊?要不你去公证处具体问问情况...可以转移到父母名下的,等到父母双方都过世了(前提是你没兄弟姊妹)你要求父母写的遗嘱标明,你原来转移过去的财产只给你,这样你的配偶就不能拿到这笔钱了

200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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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规定, 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自己申请公证就可以。 附相关法条: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三条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200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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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公证,公证处也会按照你的公证目的出具公证书,证明你婚前有一笔婚前财产。 但是我国法律规定,结婚4年,婚前个人财产中的重大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满8年,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也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个人认为没必要;如果婚后她生病,你们俩的共同财产用完了,你会忍心看她离你而去?不拿出婚前的存款来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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