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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和仲裁

各位朋友好!我在黑厂深圳雅胜电子厂品质部上班,5月11日本部门经理给我安排工作之外的事,我不同意,他就邮件形式通知我放假,厂内不给我正式放假通知,也不发我深圳最低工资的80%工资,他们违反劳动合同和深圳工资支付条例,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我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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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6

119 0
你所说的这一情况,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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