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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的问题

我单位有一名职工,是残疾,他失去了一只左手,残疾证是三级,由于他的身体问题在我单位工作没有适合他的工作,我想提前给他办理正式退休可不可以啊,怎样办需要那方面的手续,有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给予指导。谢谢你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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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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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对职工办理正式退休或因病提前退休是有严格规定的,即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的;或者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
    提前10年的有: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 而你单位的这名职工,失去了一只左手,属于三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的规定,是可以退出工作岗位的。
  按照上述规定支付20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享受每月本人工资80%的伤残津贴,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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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最低工资养起来。反正企业每年也要按员工人数,平均工资交纳一定的残疾基金。

2009-03-11

125 0
残疾人能否提前退休问题是个老问题了;但这个问题至今仍然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也觉得应该给予适当的照顾。希望有关心残疾人事业的人大代表或政协代表们向全国人大会议提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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