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

我爸爸被聘请到一家企业担任厂长,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只口头说明用工时间,但有证明人,我爸在该场工作快一年,为该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后,该单位长场主过河拆桥,没有理由的要求我爸离开该场

全部回答

2009-02-08

0 0
    厂长也是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由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只口头说明用工时间,但有证明人”应该可以证明你爸爸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他可以证明你爸爸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你爸爸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二倍的工资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1个月工资)。否则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

2009-02-08

18 0
先打官司再说

2009-02-08

46 0
    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当厂长这风险可就大了,离开应该是个解脱。 他这厂长实质也是给人打工,即依然是劳动者,出现争议时适用劳动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理由的辞退,可以主张继续留下工作,也可以主张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的二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一年工龄给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你爸爸在此不足一年,应该是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那么,应该是得到二个月工资的赔偿。
  
   另外,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没有提前通知的,则应当给一个月工资为代通知金。 再一个是单位应当给他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办,可以请求补办。   以上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