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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继承买卖问题

我家有套渝中区的房子,是居住使用权,没有产权,原来的户主是爷爷的名字,后来爷爷去世后改为了奶奶的名字,现在我们想把这个房子卖了用来还房贷(奶奶同意),爷爷的其他儿女想要来分钱(他们一直没有赡养过老人,我们和老人一直住在一起),请问他们有没有权利来分这个卖房子的钱?怎么才能避免让他们分?如果能分,怎么分?谢谢! PS:如果这个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我们一直居住在里面,等有机会了再把它过户到我爸爸,这样做是不是合法合理的?其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还有没有权利再来分?谢谢!

公房居住就是以承租的方式承租下来居住,你继父原是承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或同住人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和你母亲可以自己名义承租。公房不是承租人的遗产。

公房居住就是以承租的方式承租下来居住,你继父原是承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或同住人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和你母亲可以自己名义承租。公房不是承租人的遗产。 收起

2009-01-05 09: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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