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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户口及社保咨询

  我的户口,毕业的时候,挂靠在南昌市人才交流中心。02年毕业的时候,挂靠的,每年交费240元,04年买房子的时候,我补交了两年的挂靠费,拿出来了集体户的那一页属于自己的户口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去交过费了。现在我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吉安市,也在吉安市找到了新工作,新单位,买了房子在老家。
  
  我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来,不知道是否还需要到南昌市人才交流中心去打什么证明?我的社保是原来南昌市单位给我交的,已经交了6年,现在转回我吉安单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知道的,麻烦告知一句,谢谢。(我不打算要档案了,因为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我看过,没有什么,就是我学校的档案而已)。

全部回答

20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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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题你昨天提过了。真的不是吓唬你,你可能麻烦大了。 信不信由你…… 你拿走集体户的那一页属于你的户口页后四年多了,没有交回,也没有去交过费。那么,超过二年后,人才中心是有权利向法院请求宣告你为“失踪人”的;超过四年,则是人才中心是有权利向法院请求宣告你为“宣告死亡”的。
    在法院作出宣告后,公安机关将注销你的户口。如果说是这样,你就只能到作出该宣告的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才能到派出所申请恢复你在人才中心的户口,这时,人才中心会找你清算费用的。
  恢复了户口之后,你才能请求你老家所在地派出所给你出《户口准入证》再回到南昌凭该集体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迁移户口。  但愿人才中心没有这样做吧。 学校的档案是证明你的学历的依据,如果你不要了,那么,你这书就白念了。
  无论你是考公务员还是找个正规的工作单位,没有档案则不能证明你的学历,那么,凡是与学历相关的待遇或机会就都与你无缘了。你要想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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