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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交房租

  2008年3月通过我爱我家中介租了一个一居室月租1700元。7楼中的4层,面积45。进入雨季阳台严重漏雨,伴随墙皮大面积脱落。在5月-10月的5个月中我爱我家来过两次维修人员给的回复是修不了也证明不是楼上阳台问题。房主来过一次说联系物业另外说他家房子不怕漏。由于开始不知道漏雨导致我在阳台放的简易衣柜凉晒衣物铺的地板革全部损坏而且阳台至今荒废无法使用,因此我在未交过房租。
  现在不下雨了我爱我家说要3方一起协商这个事情。我个人的观点有两个一是减免房租100元/月 因为房主租房时就知道漏雨但未说明属于隐瞒而且阳台的废弃使我的使用面积减小 房租应该降价。
  二是立刻维修好阳台并且赔偿我的财务损失1000元(损坏衣服床单衣柜地板革等其他物品有照片为证) 值得说明一点是因我4个月没交房租房主曾通知我爱我家中介要换门锁 但我认为整个这事我们占理而且中介在中并未积极主动调和 请法律专家帮我分析一下 提出建议使我能获得最大利益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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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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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论房东知道不知道房子漏雨,他都有义务在租户反映漏雨后予以及时的维修。这个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你要求赔偿以及降低月租金的要求合理合法。 第216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220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21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关于你的损失,如果要房东赔偿现金的话,应当拿出相应的发票之类或者根据市场价格合理估算。  如果赔偿原物,那买个新的再估算折价即可。
  当然,这是最后你们坐下来协商时讨论的。 3、关于你不交房租和房东威胁换锁。租房应当交房租,不交房租房东有权将租户赶出去。虽然这事你占理,可也不能采取不占理的方法对之,不是么?毕竟房租和物品损失并不是相干的事。
  不过你们房东能拖4个月不给你修阳台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作为一个房东,实在很不象话。   4、由于你的损失为1000(你自己的估计),另外要求每月降100月租,标的确实不大,打官司不现实。
  所以结果肯定是双方坐下来协商了。既然协商,那就是大家好好说,万事讲证据,再各自的范围内作一定退让,以达成和解。因此:⑴、你要拿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让他知道你的损失是真的,不是胡说,然后再通过讨价还价适当的减少一些钱(让他感觉自己还是少掏了点钱,对他来说,少掏一分钱都是好的嘛);⑵、如果房东能维修好阳台,自己可以不要求降低房租,但修不好的话,毕竟这就导致阳台的使用受到重大影响,希望房租能适当降低(多少是你们谈,100也差不多,不多嘛);⑶、你要诚恳的表示自己并非不愿交房租,自己还是愿意住这的,也不想和房东闹得太僵,只是阳台漏水实在很困扰人,希望房东能及时维修,如果房东暂时由于资金有问题,自己愿意当场先交一部分房租作为房东的维修资金,并在维修时给予一定配合(反正迟早是要给的,这时给一部分不但有利缓和矛盾,也给对方台阶下,中国人,就讲面子嘛);⑷、“伸手不打笑脸人”,所以自始至终温和的表情、礼貌的态度也有利于事情的处理。
    而且其实谈的所有钱最后还是从你欠的房租里扣,你也少交了,他也收到了部分房租,大家都开心。 5、如果和和气气跟他说,他还自以为是,以为你求他的话,那只好硬碰硬了,就最后补一句:实在住不下去的话,也只好换个房子了…… 仅祝成功~。
  

2008-10-03

61 0
你这是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出租人的有义务向你说明租赁物存在品质瑕疵或权利瑕疵是承租人不能依约为使用收益时,承租人得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因此受损失的,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承租人于订约明知存在瑕疵除外。

2008-10-03

72 0
    2008年3月通过我爱我家中介租了一个一居室月租1700元。7楼中的4层,面积45。进入雨季阳台严重漏雨,伴随墙皮大面积脱落。在5月-10月的5个月中我爱我家来过两次维修人员给的回复是修不了也证明不是楼上阳台问题。
  房主来过一次说联系物业另外说他家房子不怕漏。由于开始不知道漏雨导致我在阳台放的简易衣柜凉晒衣物铺的地板革全部损坏而且阳台至今荒废无法使用,因此我在未交过房租。  现在不下雨了我爱我家说要3方一起协商这个事情。
  我个人的观点有两个一是减免房租100元/月 因为房主租房时就知道漏雨但未说明属于隐瞒而且阳台的废弃使我的使用面积减小 房租应该降价。二是立刻维修好阳台并且赔偿我的财务损失1000元(损坏衣服床单衣柜地板革等其他物品有照片为证) 值得说明一点是因我4个月没交房租房主曾通知我爱我家中介要换门锁 但我认为整个这事我们占理而且中介在中并未积极主动调和 请法律专家帮我分析一下 提出建议使我能获得最大利益 谢谢 -------------- 1、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保证房屋的居住用途。
    看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你要求减少租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如果出租人隐瞒了房屋的缺陷而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要求赔偿。请参考法条: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你可就赔偿和减少租金的问题与出租进行协商,最好的结果是都做些让步,达成一致意见以免伤和气。
  实在协商不成,那你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

2008-10-03

62 0
这个你可以在百度输入110在出来的第一个网站问问那里有律师他们会给你解答的 你可以免费的问问 希望对你的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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