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通过我爱我家中介租了一个一居室月租1700元。7楼中的4层,面积45。进入雨季阳台严重漏雨,伴随墙皮大面积脱落。在5月-10月的5个月中我爱我家来过两次维修人员给的回复是修不了也证明不是楼上阳台问题。
房主来过一次说联系物业另外说他家房子不怕漏。由于开始不知道漏雨导致我在阳台放的简易衣柜凉晒衣物铺的地板革全部损坏而且阳台至今荒废无法使用,因此我在未交过房租。 现在不下雨了我爱我家说要3方一起协商这个事情。
我个人的观点有两个一是减免房租100元/月 因为房主租房时就知道漏雨但未说明属于隐瞒而且阳台的废弃使我的使用面积减小 房租应该降价。二是立刻维修好阳台并且赔偿我的财务损失1000元(损坏衣服床单衣柜地板革等其他物品有照片为证)
值得说明一点是因我4个月没交房租房主曾通知我爱我家中介要换门锁 但我认为整个这事我们占理而且中介在中并未积极主动调和 请
法律专家帮我分析一下 提出建议使我能获得最大利益 谢谢
--------------
1、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保证房屋的居住用途。
看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你要求减少租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如果出租人隐瞒了房屋的缺陷而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要求赔偿。请参考法条: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你可就赔偿和减少租金的问题与出租进行协商,最好的结果是都做些让步,达成一致意见以免伤和气。
实在协商不成,那你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