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酒生娃在吴书祥矿上干活,于2008年8月6日下午18;00,由于金矿洞顶塌方,砸到父亲头上,却并没有立即送往医院,最后父亲离我们而去。我们一家全靠父亲养活,我们弟兄二人,失去了父亲,母亲失去了丈夫,并且我们还有70多岁的奶奶,以后我们家庭将怎样生活下去?求领导可怜我们给予解决。
出事的当天晚上,矿长千方百计设法把我父亲遗体从矿上拉到嵩县殡仪馆,说:“到嵩县县城说事,避免洛宁官方知道此事后罚我们,把政府罚的6至7万元钱额外给你们。”当时我朴实的叔叔等人就把父亲的遗体拉回嵩县。以上发生的事情我都不知道,我在北京上班于2008年8月7日中午12:00到达嵩县县城,看到父亲的情景,我悲痛欲绝,但直到现在我家始终没有见到矿长。
矿长派他下属说合了两次只答应给10万元钱。人没了,家都垮了,多少钱也买不住父亲的生命,我没有办法求领导给我们做主。
这个矿的名子是 洛宁上宫金矿 归洛阳市黄金管理局领导 据说上宫金矿方面 把我父亲出事的这个矿洞承包给吴这个人
这事我们起诉到法院 情况会是怎样的呢?金矿老板很有钱 让他拿一部分钱 对他的生活根本造不成什么影响所以我一定要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