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女朋友结婚半年,之后生了个男孩。由于坐月子时心情不佳,和老公吵架几次,曾经违心的说出离婚两个字,但吵完架仍旧想继续过日子。小孩办满月酒后,老公提出让她回娘家住段时间,各自考虑一下是否适合在一起。结果两人因此又大吵一架,她老公因此提出离婚。女方就被迫搬出婆家,但是女方不肯离婚,一再向老公低头认错,却又回不了婆家,男方与婆婆都非常强势,孩子不肯交给女方带。
孩子刚满月生肺炎住院,便叫女方去医院照顾,病看好了女方想跟着孩子回婆家却不行。经济方面,男女双方由于年轻没什么经济基础,只有结婚时女方陪嫁电视机和DVD,和男方父母同住,男方提出离婚却不肯把陪嫁还给女方,意思是男方家办结婚酒水,女方家没办。女方生育期没有经济来源,只有生育津贴,男方提出生孩子费用和孩子奶粉尿布及住院看病钱由女方出一半。
总之所有事情都怪在女方头上,怪她当初和老公吵架,自作自受。现在男方坚持协议离婚,孩子归他,女方可以探视。女方不肯离婚,回不了婆家,见不到孩子,身心疲惫。女方真的要寻求法律帮助吗?这场官司该怎么打?(女方期间曾回婆家看孩子,发现老公女同事在家烧饭,手机放枕头旁边,女方进房间质问老公出来后发现其同事已走,老公只肯承认是好友,但女方却不能在房间多逗留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