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摔伤了到301医院看病,因为没带蓝本,挂急诊,看病的大夫没征求我任何意见开了许多药,不给底方,我无法报销。当时找了大夫和挂号室,给出的答案是:不带蓝本就挂全费号,医生不给底方,就可以开自费药,不用征求意见。
我不知道,在急诊病人里,应该是什么情况都有的,有自费有公费也有医保人员,因为急所以来不及准备蓝本。
在这样的情况下,医生或着医院有没有义务和责任,让患者的损失少一些,比如,可以通过一个什么方式弥补,使公费的可以走公费,医保的可以报销??
另外如果他们坚决不给提示不给底方,有什么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