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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小问题

关于出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小问题: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那么出租的固定资产的摊销分录应如何做?二者的收益分录又如何做呢?请举例说明,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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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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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只涉及实物的转移,所有权并不转移,仍属于企业自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折旧,不能摊销。 例:达森公司于本年初向丁公司租出一台数控车床,原值为70 000元,合同规定租期二年,每月租金800元,每半年预收一次。
  该车床每月应计提折旧280元。  则达森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租出机器设备 借: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70000 贷: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 70000 (2)收到半年租金。
   借:银行存款  4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出租  4800 (3)每月计提租出机器设备折旧。   借:其他业务支出──固定资产出租  280 贷:累计折旧    280 (4)租赁期满,收回机器设备。
     借: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 70 000 贷: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70 000 二、无形资产出租收入 1、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相关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摊销无形资产成本并计算应交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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