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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放我走,怎么办!

我是在印花场工作的,因为我在正式上班之前在这个场做过十多天的事。结到了工资。所以第二年我又来了,是成为正式员工,没有签合同,我来的时候他说要做一年才可以走,而且压了一个月的工资。可是做了几个月之后我想走,可老板说不行,要做一年才可以走。可我真的做不下去了。请问我可以走吗?要怎么样才可以走人,并且结清工资

全部回答

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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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得扣押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了,不需要老板的同意或批准。 只要你提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了,到时候就可以走人了。单位即时给你结算工资,应当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单位不给工资或不给办理手续或扣押财物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防止单位到时否认他们收到了你的通知,建议你在递交通知时请求接收人签字,如果他拒绝签字的,则建议以专递或挂号信的方式投递,并保留回执为证。

2008-04-29

39 0

老板不放我走,怎么办! 多穿点衣服,你好像着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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