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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是一回事吗

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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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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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不是一回事。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受伤性质的认定,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进行,有特定的时效性。
     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进行的,是对劳动者受伤害的程度做出判断及结论,劳动者依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没有时间要求,前提是伤势相对稳定时。
     。

2008-02-18

不一样。 工伤认定是一种确认,判断是否构成工伤。而伤残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一种结果,表示你受伤害的程度。先有工伤,只有符合工伤条件,才能谈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是伤残鉴定的前提条件,伤残鉴定是工伤鉴定的终结结果。伤残鉴定是工伤赔偿的依据。 这样,你明白了吗?

2008-02-18

不一样,前一种是责任确定,后一种是后果断定

2008-02-18

     肯定是不同的事情 1、工伤认定指确定职工受伤是因工造成的,具体可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伤残等级鉴定是指对伤残的程度进行评估鉴定划分等级,为赔偿提供依据,不同的等级赔偿就不同。
  植物人的赔偿当然和断了一根手指的赔偿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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