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如何处罚?
发#股票,对公司是有利的事,对认股人却有风险。《公司法》为保护认股人的利益,防止发起人或公司实施欺诈,特别要求在公开募股时,先由发起人依照法律规定的事项,制作招股说明书,使#会公众了解该公司的募股章程的全部内容、发起人认股情况、票的发行价格、认股人的权利、义务等,以便判断认股是否有利、安全,从而决定自己是否认股。 招股说明书的所列事项由《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必须真实、全部地载明《公司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须由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盈利预测认定报告和相关的证明文件。 发起人不按《公p]法》所要求的事项制...全部
发#股票,对公司是有利的事,对认股人却有风险。《公司法》为保护认股人的利益,防止发起人或公司实施欺诈,特别要求在公开募股时,先由发起人依照法律规定的事项,制作招股说明书,使#会公众了解该公司的募股章程的全部内容、发起人认股情况、票的发行价格、认股人的权利、义务等,以便判断认股是否有利、安全,从而决定自己是否认股。
招股说明书的所列事项由《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必须真实、全部地载明《公司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须由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盈利预测认定报告和相关的证明文件。
发起人不按《公p]法》所要求的事项制作招股说明书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不批准其向社会募股。采取欺骗或隐瞒手段,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骗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其向社会募股,即构成欺发行股票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依照《公司法》可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发行公司债_的申请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4法中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f券的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fel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是在公司申请批准发行债券时,作为申
请的文件提出来的,在这个申请获得批准后,就要公告这个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公司发行债券如同发行股票一样,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方式,对公司是有利的,但对于公司债券购买者来说,则有一定的风险性,取决于公司经营是否好,是否能按公司债券所规定的期限、利率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其募集办法必须合法、真实。如果债券发行公司采取欺骗或隐瞒手段骗取批准,制作虚假的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欺骗广大公众,发行债券,即属欺诈发行债券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