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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单位可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而不付加班费吗?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单位可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而不付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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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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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具体的每一天或者每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 40小时,但是,在综合平均计算的周期内,日平均工作时间、周平均工作时间均不 得超过上述法定工作日。
  依照标准工时标准以及最新节假日规定,劳动者的年工 作日不得超过250天;季工作日不得超过62。     5天;月工作日不得超过20。 83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如果综合计算工作 时间超过上述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长 度应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 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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