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全部回答

2018-07-07

0 0
    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以“工作时间”作为时间标准,非工作时间内职工受到伤害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必须严格把握以下要素: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从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途中,既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上下班的途中。
  这里对是否在必经路线上没有规定。对上下班途中顺道购物、游玩、探亲访友等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二,必须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新条例将旧条例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扩展为“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大大增加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的范围。第三,必须是职工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本人无责任或非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人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