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合同法人代表签字但妻子未签字这样的合同可以反悔吗
>婚姻法婚姻法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解答如下: 1。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 正如您所说,为了避免日后纠纷时您无法"善意取得",最好能够"证明卖方配偶知道,并且不反对卖房子"。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则。 如果事后不出问题...全部
>婚姻法婚姻法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解答如下: 1。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 正如您所说,为了避免日后纠纷时您无法"善意取得",最好能够"证明卖方配偶知道,并且不反对卖房子"。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则。 如果事后不出问题当然皆大欢喜,如果事后,这个没有签字的配偶出来反对和异议了,买方就要证明自己"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由于您和卖方夫妻是亲属关系,所以不知道您现在是否一定要取得相关证明?具体的处理需要您自己斟酌。。。 如果卖方这个配偶愿意配合,给您提供这种证明的话,为何不干脆补上签字,一劳永逸呢? 当然,法律要求的"证明"并非必须是物证\书证,您也可以想想,是否有其他间接的证据(其他亲戚朋友的佐证,证人证言)? 2。
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不多见,只有法律规定的的少数情形) (1)是签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那么现在没有问题,您可以放心了。 (2)是没有签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这种可能性很小,否则他/她怎么会这么多年没有异议?果真如此的话,如果他/她想要回房子,那么您就要物归原主,由当初买卖时签字的人赔偿您的损失。
您可能是想问,怎样才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妻子为例吧,共有四种情况: 1。婚后以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但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购房款用的都是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 2。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如果这套房屋是妻子一方的父母赠与妻子本人的,也可以算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对于这套房产用书面形式约定,属于妻子个人财产。
4。妻子在结婚前就是该套房屋的产权人,而丈夫不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