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方土地使用权原属划拨申请为出让需要
一、1、土地出让金(受让方缴付,一般由政府定价,大概是成交价格的40%左右,具体可到土地所在地的土管部门咨询。)或是土地收益金(由转让方缴付,转让土地交易金额按规定比例缴付或是规定数额缴付,该比例或数额一般由各省级政府规定。 同样也可到土管部门咨询。);
2、契税:3%--5%,具体由省级政府规定,由受让方实际承担,由转让方补缴给政府;
3、土地使用税:一般,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 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各省级政府有权在此幅度内规定相应数额。
二、变更程序。
1、向...全部
一、1、土地出让金(受让方缴付,一般由政府定价,大概是成交价格的40%左右,具体可到土地所在地的土管部门咨询。)或是土地收益金(由转让方缴付,转让土地交易金额按规定比例缴付或是规定数额缴付,该比例或数额一般由各省级政府规定。
同样也可到土管部门咨询。);
2、契税:3%--5%,具体由省级政府规定,由受让方实际承担,由转让方补缴给政府;
3、土地使用税:一般,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
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各省级政府有权在此幅度内规定相应数额。
二、变更程序。
1、向有批准权的政府申请批准(谁划拨的,谁就是有批准权的政府);这个是首要程序。
如果政府不批准的话,转让为无效的。
2、准予转让的,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金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3、向县级以上地方房管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登记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对于楼主提出的问题,我认为我已经回答得很清楚了。不知道楼主补充的问题,是什么意思?
请楼主细看我的回答中第一部分。因为每个省级地方政府都有权针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等规定不同的比例或数额进行征收,我并不清楚楼主是哪个地方的,即使知道,也无法查明到底是适用多少比例或多少金额,所以,这个问题,只能去你土地权属所在地的土管局或房管局去咨询。
不知道,我这样解释,楼主是否明白?如果不明白的话,我也没办法帮到你了。我只能说声:抱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