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进行合同纠纷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以下诉讼费用。(1)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①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②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纳;③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④超过20 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⑤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⑥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9%交纳;⑦超过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8%交纳;⑧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⑨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全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进行合同纠纷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以下诉讼费用。(1)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①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②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纳;③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④超过20 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⑤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⑥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9%交纳;⑦超过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8%交纳;⑧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⑨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⑩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 %交纳。(2)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如果有其他费用,也需要交纳。如:①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②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④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⑤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所需的费用。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后如何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一方负担。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由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具体的困难情况以及具体请求。
是否缓交、减交、免交,由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以后决定。如果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确有困难,不予批准的,当事人仍然要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
这里所说的“确有困难”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①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②当事人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生产经营难以维持的;③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④人民法院认为具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司法救助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