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行政 诉讼的主要过程,对行政诉讼活动起支配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对 行政诉讼活动有拘束力。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诉讼当事人、其他 诉讼参与人都要遵循。 行政诉讼的原则不同于行政诉讼的具体规则,其对行政诉讼 规则体系的建立具有指导意义,对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掌握有助 于对规则的掌握与理解。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法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第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 人民法院依 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诉讼活 动也必须遵循。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全部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行政 诉讼的主要过程,对行政诉讼活动起支配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对 行政诉讼活动有拘束力。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诉讼当事人、其他 诉讼参与人都要遵循。
行政诉讼的原则不同于行政诉讼的具体规则,其对行政诉讼 规则体系的建立具有指导意义,对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掌握有助 于对规则的掌握与理解。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法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第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
人民法院依 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诉讼活 动也必须遵循。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这就是说,在我国,行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案件的审判 是独立的,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整体独立,不受外界的任何非法影 响,人民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
还需注意的是,这里也包含了合议庭审判独立和审判人员 独立的含义。第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行政诉讼法第四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既要查明行 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又要查明与本案有关的其他事实。
以法 律为准绳,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应当正确适用 法律,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判断。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 查原则。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这一原则也是行政诉讼与其他两大 诉讼最具特色之处。这一原则也可简称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或司法 审查原则。我国的司法审查,是有限的司法审查,该原则规定人民 法院享有的司法审查权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 的范围,原则上只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合法性审查是原则, 合理性审查是例外。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具体内 容包括:(1)行政机关是否享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是否超 越法定的职责权限以及是否依法享有事务管辖权、级别管辖权和 地域管辖权。
(2)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事实是否 清楚,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相关性。 (3)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4)具体行政行为程 序是否合法。(5)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
第四,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决定着大多数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 消灭。但是,当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人行政诉讼程序后,作为 被告的行政机关和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是行政 诉讼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第五,民族语言文字原则。行政诉讼法第八条规定:各民族公 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这说明,在我国 行政诉讼活动中,当事人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人 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 书,人民法院应当为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 提供翻译。
第六,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为维 护自己的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并出示有关证据和对法庭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辩论。第七,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案件实行合议制,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一律组织合议庭进行 审理。承办案件人员,遇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时,应当经过 法定程序退出行政诉讼活动。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勘验 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公开审判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 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要公开进行。行政诉讼中,行政 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当然,最高人民法院作 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当事 人不得上诉。
第八,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按照我国宪法和人民 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对人民 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权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 实施法律监督,它意味着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的全部过程将 受到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也意味着诉讼各方当事人的活动都 应受到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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