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离婚时的夫妻债务及过错赔偿问题有哪些?

离婚时的夫妻债务及过错赔偿问题有哪些?

全部回答

2018-02-12

47 0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问题 (一)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二)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五)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六)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