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产?哪些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财产权利(积极财产),也包括财产义务(消极财产)。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 2。遗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3。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全部
遗产是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财产权利(积极财产),也包括财产义务(消极财产)。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
2。遗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3。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下列权利、义务在被继承人死之后不能作为遗产: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这类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 的行为为客体的,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联系。这些权利、义 务在债权人死亡时,不能作为遗产。3。国有资源使用权。在我国,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国有资源使用权都是经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能作为遗 产,继承人欲从事被继承人原来的事业,须自行申请,经核准取得相应 的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我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j承包应得的个 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 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在这里,被继承人在承包经营中投入的 财产,应得的个人收益属于遗产,应按继承法由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 人生前享有的承包经营权,都不是遗产。如果法律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可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由继承人承包。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与房屋所有 权一同转移,但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