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册名义更换的程序有哪些?
名义更换的程序
(1)请求权人
请求名义更换的请求权人因公司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上市公司和按规定股份已经托管的股份公司中,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或托管机构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同时完成,股权受让人无须再向公司申请名义更换,就享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
股份未托管但已发行记名股票的股份公司,记名股票的受让人可以单独请求名义更换,理由在于股票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即持有股票者无须证明自己是真实的权利人就可以被推定为合法的权利人。
而有限公司和既未托管股份也未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则需要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一同申请名义更换。 有限公司在股东名册上更换名义后,尚须变更工商...全部
名义更换的程序
(1)请求权人
请求名义更换的请求权人因公司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上市公司和按规定股份已经托管的股份公司中,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或托管机构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同时完成,股权受让人无须再向公司申请名义更换,就享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
股份未托管但已发行记名股票的股份公司,记名股票的受让人可以单独请求名义更换,理由在于股票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即持有股票者无须证明自己是真实的权利人就可以被推定为合法的权利人。
而有限公司和既未托管股份也未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则需要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一同申请名义更换。
有限公司在股东名册上更换名义后,尚须变更工商登记,而申请变更工商登记的义务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由公司承担。
(2)须提交的材料
记名股票的持有人请求名义更换时,仅须向公司提示股票即可,无须向公司证明取得股票的原因。
但是,通过继承、合并等原因取得股权者可以不提示股票,而通过证明权利承继的事实就可申请名义更换。还有,丧失股票者可以除权判决书来代替股票的提示。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如果是股东之间的转让,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申请办理即可,无须其他证明材料;但是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须提供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证明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因继承取得有限公司股权的,须提供继承事实的证明,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的审查与登记
依据股票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股票的占有人即被推定为合法的持有人。公司如果不能证明持有股票的人为非真实权利人,就不能拒绝更换名义。
公司只审查股票本身的真伪,而没有义务调查持有股票者是否为真实的权利人。即使公司为无权利人办理了名义更换,只要公司无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就可以免责。相反,公司以不当的理由拒绝更换名义时,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制裁。
同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被不正当的拒绝名义更换的股份取得者仍然取得形式上的股东资格,可对公司行使股东权。有限公司在进行名义更换时,公司也不对当事人的股权转让进行实质审查,公司无正当理由同样不能拒绝名义更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