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如下:(1)产地认定 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申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向产 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 交以下材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产地的区 域范围、生产规模;产地环境状况说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计划;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 明;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要求提交的 其他有关材料。 (2)产地认定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①县 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申 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产 地认定申请...全部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如下:(1)产地认定 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申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向产 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 交以下材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产地的区 域范围、生产规模;产地环境状况说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计划;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 明;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要求提交的 其他有关材料。
(2)产地认定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①县 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申 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产 地认定申请材料逐级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符合 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自收到推荐意见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组织 有资质的检查员对产地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③材料 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④材料审査符合要 求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参加的 检查组对产地进行现场检查。
⑤现场检査不符合要求的, 书面通知申请人。(3)环境检测。①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 符合要求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 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产地环境进行抽样检验。②检测机 构应当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出具环境检验报告和环境评价 报告,分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申请人。
③环境检验不合格或者环境评价不符合要求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4)产地认定评审及颁证。①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环境检验和环境现状评价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评审,并作出认定终审结论。
符合颁证条件的,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不符合颁证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按照程序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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