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津政发〔2007〕65号)
《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劳社局发〔2007〕128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农籍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经办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劳社局发〔2007〕129号
以上几个文件都可以找到,你可以看一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采取个人、集体、政府共同出资的办法,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区县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由农民个人缴纳;集体补助部分,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区(县)分别负担。
你所谓的一次性交2万多块钱,属于趸缴费,对确定为“无子女”、“丧劳”、“低保”身份的人员,不做一次性趸缴费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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