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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庄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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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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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退休的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应提供市、区(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提供市、区(市)级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提供相应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供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经公证的住房公积金继承书或遗赠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对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遇到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临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生存严重困难的   提供居住所在区(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6、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还款存折(卡),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公积金贷款专用)》或《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
       (2)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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