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考博招生报名有哪些内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费(200元)现场确认时交纳。
3。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前请自行审查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经审查后若不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材料提交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① 邮寄
时间:报考材料均要求(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出。
邮寄地址: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要求:信封上请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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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费(200元)现场确认时交纳。
3。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前请自行审查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经审查后若不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材料提交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① 邮寄
时间:报考材料均要求(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出。
邮寄地址: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要求:信封上请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
② 现场提交
时间:上班时间。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全国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校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③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及操作程序,④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他影响。
(如我校报考条件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网报时请务必准确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提交确认后不得更改以上信息。
3.请正确选择报考类别:
①凡不脱离原单位,以在职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委托培养”。
入学时不转档案、户口、工资关系,毕业回原单位工作。
②凡非在职人员或计划毕业后重新择业的在职人员,报考类别请选择“非在职”。在入学前必须转档案、工资关系,可转户口,毕业按照国家政策可参加就业派遣。
③ 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骨干计划”。档案户口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就业。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生共10名,各专业均可招收,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1人,报考条件参看教育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管理办法”。
4。 报名登记表中“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目填写的注意事项:
① 选择报考 “委托培养”类型的考生,必须由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明确签署“同意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在职人员选择报考 “骨干计划”类型的考生,必须由原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明确签署“同意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②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含硕博连读),必须由考生原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所签署的意见必须明确说明是否同意报考以及同意报考哪种类型博士生。
同时,还须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必须由考生合同服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所签署的意见必须明确说明是否同意报考以及同意报考哪种类型博士生。
④非定向委培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同时加盖公章。
⑤其他类型报考人员(含硕博连读、直博生)不用填写此栏。
5。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资格审查情况等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网上报名数据无效,将不能获得考试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招生处不再另行通知。如对审查结果有疑问须在3月1日前与招生处联系。
6。 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ID和密码(招生处无法提供密码查询服务),按网页的提示进行操作,不要擅自更改步骤,以避免数据错误带来损失,退出系统时请注意按“退出”按钮。
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泄露系统用户ID、密码造成的损失,我校不承担责任。
7.如出现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请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如果发现网络数据问题,请与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2338380,62338214。
8。 专家推荐信要求:按规定存入本人档案,务必请专家手工填写。两封专家推荐信在内容上不能雷同。
三、不同类型考生提交材料要求:
(一)、已获硕士学位考生(包括获学术型硕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自行下载,自述部分要求手写并签名);
(2)两份专家推荐信(网报后下载,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内容全部要求手写);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要求加盖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加盖公章者必须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注意:
★ 硕士专业学位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类别,学位证书编号前有“Z”字。非学历教育指通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录取,以“进校不离岗”的形式学习,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后获得相应类型的专业硕士学位,毕业时只颁发学位证,无毕业证书。
学历教育指通过一月份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毕业可获学位证和毕业证。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自行下载,自述部分要求手写并签名);
(2)两份专家推荐信(网报后下载,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内容全部要求手写);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入学时需查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自述部分要求手写并签名);
(2)两份专家推荐信(网报后下载,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内容全部要求手写);
(3)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编辑部采用尚未发表的证明无效)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且与所报考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5名)证书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要求的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证明(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加盖公章者必须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6)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加盖公章者必须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7)身份证复印件;
(8)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直博生、硕博连读考生: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自行下载,自述部分要求手写并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提交材料外,同时须上交由省级教育厅民教处审核批准的“报考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 特别提示:考生在现场提供报考材料时如能出示原件则相应的复印件不须加盖公章,如不能则需加盖相应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通过邮寄提供报考材料且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文章原件供查验。
四、现场确认信息
1)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包括提前攻博、硕博连读考生)的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纳报考费并采集照片。
2) 时间:地点:研究生院(主楼二层)。
3) 携带材料:身份证,网报号。应届生需同时携带学生证。提交网报材料时未查验原件的需提交材料原件。
注:采集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学籍管理等相关数据上报,直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务必到场,否则不能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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