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求大神解释
什么是歌德巴赫猜想呢? 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著名的数学家,生于1690年,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 如6=3+3,12=5+7等等。公元1742年6月7日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欧拉在6月30日给他的回信中说,他相信这个猜想是正确的,但他不能证明。叙述如此简单的问题,连欧拉这样首屈一指的数...全部
什么是歌德巴赫猜想呢? 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著名的数学家,生于1690年,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
如6=3+3,12=5+7等等。公元1742年6月7日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欧拉在6月30日给他的回信中说,他相信这个猜想是正确的,但他不能证明。叙述如此简单的问题,连欧拉这样首屈一指的数学家都不能证明,这个猜想便引起了许多数学家的注意。从哥德巴赫提出这个猜想至今,许多数学家都不断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没有成功。
当然曾经有人作了些具体的验证工作,例如: 6 = 3 3, 8 = 3 5, 10 = 5 5 = 3 7, 12 = 5 7, 14 = 7 7 = 3 11,16 = 5 11, 18 = 5 13, ……等等。
有人对33×108以内且大过6之偶数一一进行验算,哥德巴赫猜想(a)都成立。但严格的数学证明尚待数学家的努力。 从此,这道著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200年过去了,没有人证明它。
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明珠"。 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难题的热情,历经两百多年而不衰。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数学工作者,殚精竭虑,费尽心机,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 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
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99)。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通常都简称这个结果为大偶数可表示为 “1 2”的形式。
在陈景润之前,关於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 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t”问题)之进展情况如下: 1920年,挪威的布朗证明了‘“9 9”。 1924年,德国的拉特马赫证明了“7 7”。
1932年,英国的埃斯特曼证明了“6 6”。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先后证明了“5 7”, “4 9”, “3 15”和“2 366”。 1938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5 5”。
1940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4 4”。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证明了“1 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数。 1956年,中国的王元证明了“3 4”。 1957年,中国的王元先后证明了 “3 3”和“2 3”。
1962年,中国的潘承洞和苏联的巴尔巴恩证明了“1 5”, 中国的王元证明了“1 4”。 1965年,苏联的布赫 夕太勃和小维诺格拉多夫,及 意大利的朋比利证明了“1 3 ”。 1966年,中国的陈景润证明了 “1 2 ”。
从1920年布朗证明"9+9"到1966年陈景润攻下“1+2”,历经46年。自"陈氏定理"诞生至今的30多年里,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猜想的进一步研究,均劳而无功。 布朗筛法的思路是这样的:即任一偶数(自然数)可以写为2n,这里n是一个自然数,2n可以表示为n个不同形式的一对自然数之和: 2n=1 (2n-1)=2 (2n-2)=3 (2n-3)=…=n n 在筛去不适合哥德巴赫猜想结论的所有那些自然数对之后(例如1和2n-1;2i和(2n-2i),i=1,2,…;3j和(2n-3j),j= 2,3,…;等等),如果能够证明至少还有一对自然数未被筛去,例如记其中的一对为p1和p2,那么p1和p2都是素数,即得n=p1 p2,这样哥德巴赫猜想就被证明了。
前一部分的叙述是很自然的想法。关键就是要证明'至少还有一对自然数未被筛去'。目前世界上谁都未能对这一部分加以证明。要能证明,这个猜想也就解决了。 然而,因大偶数n(不小于6)等于其对应的奇数数列(首为3,尾为n-3)首尾挨次搭配相加的奇数之和。
故根据该奇数之和以相关类型质数 质数(1 1)或质数 合数(1 2)(含合数 质数2 1或合数 合数2 2)(注:1 2 或 2 1 同属质数 合数类型)在参与无限次的"类别组合"时,所有可发生的种种有关联系即1 1或1 2完全一致的出现,1 1与1 2的交叉出现(不完全一致的出现),同2 1或2 2的"完全一致",2 1与2 2的"不完全一致"等情况的排列组合所形成的各有关联系,就可导出的"类别组合"为1 1,1 1 与1 2和2 2,1 1与1 2,1 2与2 2,1 1与2 2,1 2等六种方式。
因为其中的1 2与2 2,1 2 两种"类别组合"方式不含1 1。所以1 1没有覆盖所有可形成的"类别组合"方式,即其存在是有交替的,至此,若可将1 2与2 2,以及1 2两种方式的存在排除,则1 1得证,反之,则1 1不成立得证。
然而事实却是:1 2 与2 2,以及1 2(或至少有一种)是陈氏定理中(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素数的和,或一个素数与两个素数乘积的和),所揭示的某些规律(如1 2的存在而同时有1 1缺失的情况)存在的基础根据。
所以1 2与2 2,以及1 2(或至少有一种)"类别组合"方式是确定的,客观的,也即是不可排除的。所以1 1成立是不可能的。这就彻底论证了布朗筛法不能证"1 1"。 由于素数本身的分布呈现无序性的变化,素数对的变化同偶数值的增长二者之间不存在简单正比例关系,偶数值增大时素数对值忽高忽低。
能通过数学关系式把素数对的变化同偶数的变化联系起来吗?不能!偶数值与其素数对值之间的关系没有数量规律可循。二百多年来,人们的努力证明了这一点,最后选择放弃,另找途径。于是出现了用别的方法来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人们,他们的努力,只使数学的某些领域得到进步,而对歌德巴赫猜想证明没有一点作用。
歌德巴赫猜想本质是一个偶数与其素数对关系,表达一个偶数与其素数对关系的数学表达式,是不存在的。它可以从实践上证实,但逻辑上无法解决个别偶数与全部偶数的矛盾。个别如何等于一般呢?个别和一般在质上同一,量上对立。
矛盾永远存在。歌德巴赫猜想是永远无法从理论上,逻辑上证明的数学结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