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有哪些区别?
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的区别:
指定分包商选择①可以由业主通过议标或招标选定②承包商有合法理由时,有权拒绝某一单位作为指定分包商③业主应征求承包商的意见,不能强行要求承包商接受他们有理由反对的指定分包商。
暂列金额是一笔业主方的备用金,用于招标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储备金额。暂列金额计入合同价格,其使用归工程师控制,需经业主同意。工程师有权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完全不用。
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业主与承包商通过协商组成。 一般为名,合同每一方提名位成员,由对方批准;双方应与这两名成员共同协商,并商定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工作内容①平时工作:对项目进行定期考查现场,不用常...全部
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的区别:
指定分包商选择①可以由业主通过议标或招标选定②承包商有合法理由时,有权拒绝某一单位作为指定分包商③业主应征求承包商的意见,不能强行要求承包商接受他们有理由反对的指定分包商。
暂列金额是一笔业主方的备用金,用于招标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储备金额。暂列金额计入合同价格,其使用归工程师控制,需经业主同意。工程师有权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完全不用。
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业主与承包商通过协商组成。
一般为名,合同每一方提名位成员,由对方批准;双方应与这两名成员共同协商,并商定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工作内容①平时工作:对项目进行定期考查现场,不用常驻工地,两次考察间隔不少于天②解决合同争议的工作:接到任何一方申请处理争议。
争端裁决委员会成员的义务①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同意,可将事宜提交该委员会,没有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争端裁决委员会征求建议②争端裁决委员会及成员不应从业主承包商或工程师处单方获得任何经济利益③不得在业主承包商或工程师处担任咨询顾问或其它职务④仲裁时,不能被任命为仲裁人,只能作证人。
争端裁决的效力①裁决委员会在收到提交的争议文件后天内作出裁决②作出裁决后的天内,未提出不满意裁决的通知,裁决即为最终决定③争端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无强制执行力。
FIDIC划分风险以投标截止日前第天定义为基准日,作为业主与承包商划分合同风险的时间点。
合同条件规定的业主风险①战争敌对行为入侵外敌行动②工程所在国内发生的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等③不属于承包商施工原因造成的爆炸核废料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等④超音速或亚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压力波⑤暴乱骚乱或混乱,但不包括承包商及分包商的雇员因执行合同而引起的行为⑥因业主在合同规定以外,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某一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⑦业主提供的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⑧一个有经验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作用
承包商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①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利于施工的外界自然条件人为干扰②招标文件和图纸均未说明的外界障碍物污染物的影响③招标文件未提供或与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地表以下的地质和水文条件④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可以不给予费用补偿,但是应顺延工期。
在业主和承包商协商或决定补偿时,不利条件要补偿承包商,有利条件要扣除承包商的工程款。对有利部分的扣减不应超过对不利补偿的金额。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