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河南内乡的医保范围?都什么病能报销
一、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保。异地户籍在本地就读的中小学生可按学籍自愿参加居民医保。 劳动年龄内以多种方式就业的城镇居民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程序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保、缴费。
2、其他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登记。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按自然年度执行,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预缴。每年7至9月...全部
一、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保。异地户籍在本地就读的中小学生可按学籍自愿参加居民医保。
劳动年龄内以多种方式就业的城镇居民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程序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保、缴费。
2、其他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登记。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按自然年度执行,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预缴。每年7至9月集中办理登记参保,9至10月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退保;再次要求参保的,应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缴费标准
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筹集准为每人每年105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5元。
2、非学生和儿童的城镇居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225元,其中,个人缴纳140元,财政补助85元。
3、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个人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0元,财政补助95元;属于非学生和儿童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80元,财政补助145元。
四、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二级定点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异地转诊6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6年后,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二级定点机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经批准转诊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参保范围
全县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及其职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上述用人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也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 ,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
退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统一缴纳。
三、个人帐户的建立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按下列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3 %划入个人帐户:45周岁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
4 %划入个人帐户。
退休人员的个人帐户,以本单位上年度平均退休费为基数,均按3。7 %的比例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
四、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参保人员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其支付比例为:
1、在职人员:
起付标准 ——上年全县社会平均工资 100%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 % ;
上年全县社会平均工资101% —— 200 %部分,统筹基金支付75 %:
上年全县社会平均工资201% —— 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 %。
2、退休人员每档次提高5个百分点。
(二)参保人员经批准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其支付比例为:
起付标准 —— 上年全县社会平均工资100%部分,统筹基金支付75 % ;
上年全县社会平均工资101% ——200 %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5 % ;
上年全县社会平均工资201% —— 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支付70%。
咨询电话:0377--653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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