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加班工资应该怎样计算。劳动法规定
以月工资2100元,公休日加班一天为限,该月工资为2100+2100/20。92*200%=2100+200。76=2300。76元。
首先不存在125%支付比例问题,其次,没有把加班时间混在一起计算的,因此,仲裁委的计算有误。
你不服仲裁委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正常行使你的权利,你只需将29天加班时间按照平时延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细化至小时然后分别乘以150%、200%、300%即可,没必要去理论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是有意还是疏忽。
由于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向你发放加班费,故仲裁委是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全部
以月工资2100元,公休日加班一天为限,该月工资为2100+2100/20。92*200%=2100+200。76=2300。76元。
首先不存在125%支付比例问题,其次,没有把加班时间混在一起计算的,因此,仲裁委的计算有误。
你不服仲裁委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正常行使你的权利,你只需将29天加班时间按照平时延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细化至小时然后分别乘以150%、200%、300%即可,没必要去理论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是有意还是疏忽。
由于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向你发放加班费,故仲裁委是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做出的裁决。
因此,公休日一天的加班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合计为:
20。92*200%+20。92*200%*25%=200。76+50。19=250。95元。
本月只有一天周日加班的合计工资为:2100+250。
95=2350。95元。
相信你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