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违法吗?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社区戒毒是否为前置条件
“吸毒成瘾”和“吸毒成瘾严重”具有不同的法律定义,对“吸毒成瘾人员”和“吸毒成瘾严重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程序和适用法律都有区别。 目前对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的认定是否为吸毒成瘾严重认定的前置条件问题,公安行政管理部门的观点是统一的,即对吸毒成瘾的认定不是吸毒成瘾严重认定的前置条件。但在审判实践中,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案件,原告方都持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的认定是吸毒成瘾严重认定的前置条件观点。 从《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看,吸毒成瘾严重人员一定是吸毒成瘾人员,该办法没有规定公安机关能否不经过吸毒成瘾的认...全部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社区戒毒是否为前置条件
“吸毒成瘾”和“吸毒成瘾严重”具有不同的法律定义,对“吸毒成瘾人员”和“吸毒成瘾严重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程序和适用法律都有区别。
目前对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的认定是否为吸毒成瘾严重认定的前置条件问题,公安行政管理部门的观点是统一的,即对吸毒成瘾的认定不是吸毒成瘾严重认定的前置条件。但在审判实践中,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案件,原告方都持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的认定是吸毒成瘾严重认定的前置条件观点。
从《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看,吸毒成瘾严重人员一定是吸毒成瘾人员,该办法没有规定公安机关能否不经过吸毒成瘾的认定,直接认定吸毒成瘾严重。《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将《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结合起来看,第一款是规定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的四种情形;第二款是规定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公安机关是否不经过社区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公安机关有自由裁量权。
第一款指吸毒成瘾人员具备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这四种情形的共同点是均经过了社区戒毒。故以上规定应该理解为,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社区戒毒是前置条件。
第二款本意应该是指:对吸毒成瘾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决定其强制隔离戒毒。即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社区戒毒不是前置条件。因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二款的易产生歧义。笔者认为,如果将第二款修改为:“对于吸毒成瘾严重,公安机关认为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更能表达其立法本意。
强制戒毒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只要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是不违法的。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社区戒毒是否为前置条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