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制?
劳动合同制是指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从而实现劳动用工和用人单 位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制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 下的产物,其实际上相当于现在实行的自主择业和自主聘用制度。 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90年代得到大力 推行,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在中国共产党举行第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从1980年起,一些地 区和企业开始试行劳动合同制,1983年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要求无论是全民所有制或是县、区级以上之集 体所有制单位,必须签...全部
劳动合同制是指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从而实现劳动用工和用人单 位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制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 下的产物,其实际上相当于现在实行的自主择业和自主聘用制度。
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90年代得到大力 推行,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在中国共产党举行第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从1980年起,一些地 区和企业开始试行劳动合同制,1983年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要求无论是全民所有制或是县、区级以上之集 体所有制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1986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首先明确规定了国营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 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此后,劳动部又陆续发布了《关于扩大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通知》(1992年)以及《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的通知》(1994年),提出“到1996年底,除个别地区和少数特殊情况 的企业外,应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目标。
1995 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将有关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了下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书面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 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 用人自主权。需要指出的是,采用劳动合同制后,合同制职工的政治、。社会地位 和固定职工完全一样,没有区别。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生产和工作任 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保护、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实行劳动合同制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国原来实行的“统包统配”的固定工制度所存在的“铁饭碗”的弊病。
在当时的条件下,用工制度上的 “铁饭碗”和工资制度上的“大锅饭”,造成用人单位效率低下,劳动者 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没有任何区别,从而导致需要的人进不来,不需要的人出不去。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很重的负 担,束缚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不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
而 劳动合同制则改变了此种状况,其把劳动者的责、权、利通过劳动合同明确进行了规定,可以更好地达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体现了劳 动分配上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的原则,从而极有利于 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制下的劳动者不同于以前所称的临时工。劳动合同制下的劳动者是在国家劳动用工计划内招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的 正式职工,而过去的临时工制虽然也有签订书面合同或具有口头合同, 但是,其仅仅是用人单位因为临时性的工作而招聘的临时劳动者,待工作完成之后便会辞退。
该制度存在诸多缺陷,而劳动合同制解决了这些 缺陷,通过劳动合同约定了许多内容,受雇职工的工作可以相对保持稳 定,这些都和过去的临时工有很多不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