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找工作户口问题
一、关于“报到” 我省不要求非师范类省外高校毕业生在报到证标明的报到期限内到省人事厅报到。 凡报到证开到河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未就业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不存在报到证过期问题,在此期间只要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都可以到省人事厅办理就业手续。 二、关于“户口” 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在未到派出所落户前,就是你手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务必要妥善保管。 按政府职能分工,办理户口由公安部门负责,省人事厅不能办理户口和解释有关户口的事宜。 若你的户口迁移证标明签到“河北省人事厅”或“河北省毕分办”,只是说明将户口签回...全部
一、关于“报到” 我省不要求非师范类省外高校毕业生在报到证标明的报到期限内到省人事厅报到。 凡报到证开到河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未就业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不存在报到证过期问题,在此期间只要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都可以到省人事厅办理就业手续。
二、关于“户口” 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在未到派出所落户前,就是你手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务必要妥善保管。 按政府职能分工,办理户口由公安部门负责,省人事厅不能办理户口和解释有关户口的事宜。
若你的户口迁移证标明签到“河北省人事厅”或“河北省毕分办”,只是说明将户口签回河北,并不是实际签到“河北省人事厅”或“河北省毕分办”。省人事厅无集体户口。 按国家有关就业工作的规定,毕业生的户口随报到证去向,即报到证开到哪个单位,户口一般应落到单位所在地。
建议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要及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落户。 暂无就业单位或因考研等原因暂不就业的毕业生,按照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公安厅冀人发字〔2002〕5号文件规定,未就业毕业生户籍可迁回原户籍迁出地,待正式就业后再将户籍迁到就业地。
因户口迁移证有时间限制,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此类毕业生慎重对待户口问题。 三、愿到省外工作,暂不回乡就业 除定向、委培生及其他上学时有特殊约定的毕业生外,应直接倒报到证发放部门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我省对河北籍省外院校毕业生到外省就业无任何限制,此类毕业生不用到省人事厅报到,省人事厅亦不出具同意出省就业的证明。如档案已发到我厅,可凭报到证到我厅办理将档案转回原学校的手续,或可持经报到证发放部门改派后的报到证到我厅直接办理将档案转到工作单位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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