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抗美援朝的民兵有什么待遇
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可能不一样,具体要到当地民政部去咨询一下: 对老退伍军人的补助政策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本区年满60周岁,无经济收入(无退休养老保险金)的农村户籍退伍军人从今年8月1日起,可以享受到生活补助经了。 这是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的信息。 已享受征地养老、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精简下放、单位列编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在乡伤残退伍军人、带病回乡享受定补等待遇的退伍军人不享受此补助办法。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将得到补助金100元,发放手续与其它优抚定期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相同。 信息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06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全部
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可能不一样,具体要到当地民政部去咨询一下: 对老退伍军人的补助政策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本区年满60周岁,无经济收入(无退休养老保险金)的农村户籍退伍军人从今年8月1日起,可以享受到生活补助经了。
这是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的信息。 已享受征地养老、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精简下放、单位列编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在乡伤残退伍军人、带病回乡享受定补等待遇的退伍军人不享受此补助办法。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将得到补助金100元,发放手续与其它优抚定期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相同。
信息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06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对相关抚恤和补助标准介绍如下。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一级:因战14560元,因公14040元,因病13570元。二级:因战13100元,因公12480元,因病11960元。
三级:因战11650元,因公10920元,因病10150元。四级:因战9470元,因公8580元,因病7800元。五级:因战7280元,因公6550元,因病5930元。六级:因战5820元,因公5460元,因病4680元。
七级:因战4350元,因公3880元。八级:因战2880元,因公2480元。九级:因战2180元,因公1870元。十级:因战1460元,因公1250元。 (二)定期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烈属4980元(城镇),3120元(农村)。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4620元(城镇),2940元(农村)。病故军人遗属4260元(城镇),2760元(农村)。 (三)生活补助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1400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10200元,红军失散人员3360元。
好像自那以后,没改过了。。。 你去民政巨问问吧,我想应该是有的一、关于在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的志愿军战士已复员到地方企业工作以及到农村务农的复员军人的待遇规定:从1983年10月开始执行,战士至副排级全部提升为国家机关干部;行政22级待遇,并且加上工龄工资,从入伍之时开始算起,今后凡是国家干部升级时就首先考虑以上这批老战士的升级问题。
二、复员农村务农的正排级全部定为行政级21级干部待遇,副营级定为国家行政干部18级待遇,当这些干部的条件和以上回家种田的战士相同,这些同志在农村没有居住条件的,政府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三、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的志愿军战士回地方在国企事业工作的人员,政府应按照国家干部标准解决好住房问题,他们的子女就业的问题应优先考虑安排,这批老战士年老时应按离休办理,他们的劳保福利同国家行政干部一样享受。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对相关抚恤和补助标准介绍如下。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一级:因战14560元,因公14040元,因病13570元。
二级:因战13100元,因公12480元,因病11960元。三级:因战11650元,因公10920元,因病10150元。四级:因战9470元,因公8580元,因病7800元。五级:因战7280元,因公6550元,因病5930元。
六级:因战5820元,因公5460元,因病4680元。七级:因战4350元,因公3880元。八级:因战2880元,因公2480元。九级:因战2180元,因公1870元。十级:因战1460元,因公1250元。
(二)定期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烈属4980元(城镇),3120元(农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4620元(城镇),2940元(农村)。病故军人遗属4260元(城镇),2760元(农村)。
(三)生活补助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1400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10200元,红军失散人员3360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