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出的要求是: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上有追求、下有底线,这两部规范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两部规范,争做有道德、重廉洁的表率,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一、“四个必须”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八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克己奉公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廉政监督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廉洁用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廉洁修身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