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能否享受医疗补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19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 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 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 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7〕190号)第23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等行为致伤、致残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至80%的医疗补助 金。 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医疗费补助就越高,但是,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 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全部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19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 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 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 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7〕190号)第23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等行为致伤、致残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至80%的医疗补助 金。
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医疗费补助就越高,但是,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 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 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医疗费仍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区 (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但 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其第48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 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 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也就是说, 自《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原来制度中规定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医 疗补助金的做法,改为失业保险基金出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缴纳参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的费用,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做法。
2014年8 月10日,有着25年工龄的北京李某所在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随即就到 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了相关手续,之后就开始领取失业金了。
如果张某在 领取失业金期间患病就医,那么他就将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倘若李某 是在实施《社会保险法》之前的2011年6月30日失业的话,其在领取失业金期间 患病就医只能享受医疗补助,其待遇要远低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的医疗待遇。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