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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检查

我递交辞工书时厂方要求我填写福利已结清、要求赔偿否合理因我工作有职业病危害厂方要给我职业病体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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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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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工作过程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实告知劳动者并劳动合同写明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未告知存职业病危害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职业病危害作业用人单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组织上岗前、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检查结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得安排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对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实、无偿提供并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 所:若辞职应该进行离岗体检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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