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将心功能分为哪几级?
临床上根据病人心功能状况给予分级,常依据病人胜任体力活动的程度, 将其分为四级,大体上可反映病情的严重程度。心功能的分级,是医生对劳 动能力的评定,有助于选择治疗措施和康复方案,并对病情预后的判断有重 要参考价值。 目前通过的是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 1928年提出的一 项分级方案,但此方案仅凭患者的主观叙述,有时症状与客观检查差距很大, 同时患者之间的个体存在差异,故1994年美国心脏学会(AHA)对美国纽约 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方案进行了修订,即采用并行的两种分级方案,其 中一种是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方案,即:
心功能I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的体...全部
临床上根据病人心功能状况给予分级,常依据病人胜任体力活动的程度, 将其分为四级,大体上可反映病情的严重程度。心功能的分级,是医生对劳 动能力的评定,有助于选择治疗措施和康复方案,并对病情预后的判断有重 要参考价值。
目前通过的是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 1928年提出的一 项分级方案,但此方案仅凭患者的主观叙述,有时症状与客观检查差距很大, 同时患者之间的个体存在差异,故1994年美国心脏学会(AHA)对美国纽约 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方案进行了修订,即采用并行的两种分级方案,其 中一种是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方案,即:
心功能I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的体力活动不引起心慌、气短或呼吸困难 等症状,为心功能完全代偿期。
心功能n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轻度受 限,平时一般的体力活动可引起心慌、气短或呼吸困难等症状。
心功能m级: 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明显受到限制,稍事活动即可出现上述症状。
心功能 IV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劳动。
即使在休息状态下亦可出现上述 症状,体力活动后明显加重。另一种为客观的评估,即通过客观的检查如心 电图、负荷试验、超声心动图、X线等对心脏病变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分 为A、B、C、D四级。即:
A级:无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客观依据。
B级:客观 检查有轻度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C级:有中度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客观依据。
D级: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的症状。
通过上述两种心功能分级方案,综 合评价心脏病患者的心功能,但对于第2种心功能分级方案,在各种不同的 检查中轻、中、重的具体标准如何判定,则完全凭医生工作经验对其做出判断,方案对其未提出具体的规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