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规定商业零售经营
单位营业区域内最大容纳人数?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26条
规定:"营业区域内实际容纳的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 容纳人数。最大容纳人数按照营业区域的公共面积计算,
超市人均不得小于0。 8平方米;其他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人均不得小于0。6平方米”。
商场的消费者数量过多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
重要的原因,因此,通过法规限制商场的消费者数量是 十分必要的。由于商场中的人员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 限制,因此该规章以消费者人均面积为参照标准,提出 了“最大容纳人数按照营业区域的公共面积计算,超市
人均不得小于0。 8平方米;其他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人均 不得小于0。6平方米”的具体标准。根据上述规定,超 市...全部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26条
规定:"营业区域内实际容纳的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 容纳人数。最大容纳人数按照营业区域的公共面积计算,
超市人均不得小于0。
8平方米;其他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人均不得小于0。6平方米”。
商场的消费者数量过多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
重要的原因,因此,通过法规限制商场的消费者数量是 十分必要的。由于商场中的人员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 限制,因此该规章以消费者人均面积为参照标准,提出 了“最大容纳人数按照营业区域的公共面积计算,超市
人均不得小于0。
8平方米;其他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人均 不得小于0。6平方米”的具体标准。根据上述规定,超 市可容纳的最大人数为:该超市公共面积/(X8;其他商 业零售经营场所可容纳的最大人数为:该商业零售经营 场所公共面积/〇• 6。
(关于"公共面积”的解释见下一问
题)
上述标准在制定与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
争议,主要的争议点在该规定的可行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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