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能: 1、当事人的户口要迁移到对方在农村的房产所在地的,需要出具迁移理由(
结婚证),并且要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结婚年限等); 2、当事人与男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对方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是不能以直系亲属投靠的方式迁入户口的;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