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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关于城中村改造政府有哪些政策扶持?

亲,我想知道关于城中村改造政府有哪些政策扶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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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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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每年都将在市国土基金中安排专项用于城中村(旧村)改造的非营利性资金,拨付给各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透露了这一信息。
      依据这项政策,政府每年都将在市国土基金计划中安排城改项目专项基金,具体规模由市政府根据国土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情况以及城中村(旧村)改造的实际需要予以统筹确定。  在具体拨付时,区政府向市城改办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市财政部门将已批准该项目资金额度的50%从市城改资金专账中划拨到区财政部门。
  改造项目完成总工程量50%,由市城改办提出意见,市财政部门将剩余资金额度全部拨到区财政部门。

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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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经开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改造主体在经开区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可享受以下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
   (一)一年内参与城中村改造已达到两个村的企业,在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缓缴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期限为1年。     “一年内”是指两个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二)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管委会规划局仅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清后再行发放原件。同时,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应对管委会做出书面承诺,报规划局、财政局、城改办备案。
     (三)对逾期未按规定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缴,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加收滞纳金(缓缴期起始时间以规划局核发城建费用征收交费通知单标注时间为准)。
     二、改造主体按照城中村改造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管委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方案》(附件1)。     各阶段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为: (一)自《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旧村整体拆除,没有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虽按上述期限完成,但是出现以下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扣减奖励费: 1、出现一次重大上访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5%; 2、出现一次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15%; 3、发生安全事故,出现死亡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死亡2人以上,取消奖励;无死亡前提下,重伤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30%,重伤2-3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重伤3人以上,取消本阶段奖励。
     (二)按时完成整村拆除后,自整村拆除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安置楼建设,符合安置楼建设标准要求,村民正常回迁,没有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虽按上述期限完成,但是出现以下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扣减奖励费: 1、出现一次重大上访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5%; 2、出现一次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15%; 3、发生安全事故,出现死亡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死亡2人以上,取消奖励;无死亡前提下,重伤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30%,重伤2-3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重伤3人以上,取消本阶段奖励。
     (三)自《城中村改造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无形改造工作,实现“农转居”、“清产核资与经济体制改革”、“撤村建社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
   (四)自《城中村改造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满30个月未完成安置楼建设,造成村(居)民不能正常回迁,由改造主体按照《**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全部逾期过渡补助费。   (五)专业术语 1、“重大上访事件”是指以下情况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1)单次上访人数超过30人的; (2)单次5人以上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上访的。
   2、“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是指以下情况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3)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4)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三、本奖励办法中所涉及的“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 “重大伤亡事故”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
     四、本奖励办法中所涉及的奖励资金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支出。  具体细则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附件2)。   五、本奖励办法适用经开区范围内31个城中村(自然村)改造项目。
     六、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归**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七、本奖励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所有城中村(自然村)改造工作全部按要求结束后,自动废止。  。

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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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优惠政策 第三十九条 建设安置房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之外的行政性收费和财政全供单位的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 (二)市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
   第四十条 村(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投资新建的非营利性公共事业用房,享受安置房的有关政策。  非营利性公共事业用房包括:公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公共配套设施用房。 第四十一条 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内的配套开发商品房及所需用的土地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所需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国家、省规定应上缴财政的部分外,另提取5%廉租住房建设基金,其余部分以市人民政府补贴方式拨付到区人民政府,用于该城中村改造规定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建设安置房的规费减、免政策。

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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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积赔偿给住户一定的钱或者安排她们到其他住宅居住,给商户一定的补贴。如果能帮到你,麻烦点击“有用”,谢谢!

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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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没有固定的。您可以向当地的部门咨询一下,或者告诉我们您的具体情况。

2013-07-21

220 0
这个你可以咨询一下城建局【{如果你觉得我的回答帮到你,记得点击“有用”哦!感谢就不用点击啦}】

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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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预防应急机制和保障体制,规范农民消费理财观念~~~应建立健全预防应急机制和保障机制,引导农民拆迁户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避免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
  为确保失地农民能顺利完成市民身份的转型,有些地区经过多年的探索,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具体的“四有”方案,即“就业有岗位、增收有资产、生活有保障、管理服务有组织”。  其具体做法是:将一部分拆迁补偿款作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劳动力一次性奖励,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通过用一部分拆迁补偿款办集体企业,将补偿费进行资产增收,资产量化、统一经营,把集体资产产权变股权,农民变股民,确保集体与农民的长期收益。让失地农民的财富有造血功能,是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  在生活保障方面,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亲,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麻烦“有用”--“打赏”~~谢谢了~啊~】。

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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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政府零受益

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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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中村改造中,单位、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费征收营业税吗?个人取得的补偿费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政府、拆迁公司、房地产企业等用自建房或商品房进行安置补偿的如何计征营业税? 作为昆明市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城中村改造中涉及的众多税收政策出台。
   个人补偿费免征所得税 城中村改造中,必然涉及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户和企业较为关注的问题就是,取得的拆迁补偿费如何计税?记者从昆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是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单位和个人因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均不征收营业税;个人取得的补偿费,属于补偿性质的收入,所以,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都不计算在个人交纳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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